关于调整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04浏览次数:10
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相关申报人:

接上级项目主管部门集中受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的通知,现就我校后续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初审纸质版提交

请相关申报人于5月4日下午4点前,将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纸质版一式1份,报送科技处。此版本可以不经过系统上传,使用通知附件版本即可,用于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初审。打印规格:《申请书》A3中缝装订、布纹纸封面、内页100克纸、彩色打印;《活页》100克纸,彩色打印。

二、系统提交

请相关申报人务必于5月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系统,系统将于下午5点关闭。目前系统已出现不稳定状态,建议尽量提前上传。系统关闭后,不能进行退回、修改等操作,请申报人仔细检查,慎重提交。

三、终审纸质版提交

请相关申报人于5月15日前,将《申请书》(务必为系统上传后下载的版本,封面将自动生成编号,编号要与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材料所显示的编号一致,否则终审将出现问题)一式4份报送至科技处。打印规格:A3中缝装订、布纹纸封面、内页100克纸、彩色打印。请务必注意《申请书》的规范、美观。

联系人:赵耿昊、张萌萌;

地  点: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;

联系电话:83107951(7951),83105580(5580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科技处

2023年5月3日